全院各老师:
接科研部通知,为做好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、核算及奖励工作,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报2016年科研奖励成果的,请各位老师按照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(中南大科字【2009】1号)及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期刊目录》(一、二、三、四类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2014——2015)来源期刊目录》及CSCD(2015——2016)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),认真阅读填表说明,规范填写《2016年科研信息登记表》。
二、如没有符合科研奖励成果条件的,但有科研成果,同样需要按照表上相关内容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。
三、特别提醒:请务必正确填写姓名和工号,否则无法核发科研奖励津贴。
四、关于科研成果原件及2015年补报科研成果:
(1)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《科研信息登记表》的同时,必须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、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EI\CPCI等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。
(2)一、二类中\外文期刊将由学院、学校共同认定,各学院对学院教师在我校认定的一、二类中\外文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出具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。
(3)本年度未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,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。
(4)2015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《2015年科研信息登记表》。
五、信息登记表提交时间
注意,附件中有2015年登记表和2016年登记表,请勿弄混!
11月28日前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OA发送王博,科研成果原件、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EI\CPCI等检索报告等需同步28日前提交纸质实物,逾期不再受理。
2015年科研信息登记表.xls2016年科研信息登记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