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发】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6-23浏览次数:929



 
全院各老师:
   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发出通知:根据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项目管理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(简称中检)工作已经开始,现转发相关文件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中检范围
        1. 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(包括规划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自筹经费项目)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(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)。    2. 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,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4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、近期不能结项者。
    我校参加中检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。
 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》(简称《项目申请书》)批准的项目责任人、项目研究内容、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,原则上不得更改。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,在填报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(简称《中检报告书》)的同时,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《变更申请表》,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。
   二、中检主要内容
  按照《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检主要内容如下:
  1. 项目是否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中批准的研究计划、研究内容开展工作;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;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,开支是否合理。
  2. 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,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,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(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)。
  3. 所有成果是否标明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××项目”字样,未标注者不予承认。
  三、中检材料填报办法
  1. 本次中检工作,教育部直属高校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(简称中检单位),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、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。
  2. 本次中检工作,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。社科网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)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  3. 2015年 6月19日开通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,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、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,下载并按要求填写《中检报告书》,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(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),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,在线打印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》(简称《中检汇总表》)后上报。
  4. 报送材料包括:
  (1)《中检报告书》原件2份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)。
  (2)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(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,附在《中检报告书》后装订)。
  (3)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《变更申请表》原件2份(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,单独装订)。
  (4)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《中检汇总表》1份。
  5. 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:2015年7月10日。各中检单位须在此之前对中检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,并于2015年7月15日之前(以邮戳为准)邮寄报送纸质材料,材料排列顺序需与《中检汇总表》项目顺序一致。
   四、教育部社科司其他要求
  各中检单位、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,精心组织,按《项目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,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。
  1. 2013年立项的项目,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,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。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,暂停拨付二期经费;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,如仍未通过,将不再拨付二期经费。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,视同自动终止研究,予以撤项。
  2. 凡被撤销的项目,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;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。
  3.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。通过中检的项目,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。
  五、我校参加中检工作安排
        1、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通知参加2015年度中检的项目负责人(见附件2),认真按文件要求,于2015年6月23日—7月10日期间,进“社科网”—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”( 简称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)下载并按要求填写《中检报告书》(附件1),然后登陆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(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);
        2、参加2015年度中检的项目负责人,网上提交中检报告或重大事项变更信息后,于2015年7月1日—7月13日期间提交纸质中检材料给科研部(中原楼316室),具体要求:
   (1)《中检报告书》原件2份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)。
   (2)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(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,附在《中检报告书》后装订)。
    (3)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《变更申请表》原件2份(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,单独装订)。
       3、以上纸质材料由科研部汇总盖章后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出。
单位:社科院、科研部
  附件1: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.doc
  附件2:参加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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